私宰生猪终伏法
日前,海珠区对冯华军等14人私设屠宰场所及销售私宰生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14人被判非法经营罪,团伙主犯冯华军被判有期徒刑四年。2009年6月至2010年8月期间,被告人冯华军以盈利为目的,未经合法注册,在海珠区龙潭村竹木市场内擅自私设生猪屠宰点,为自己、被告人李湘中、唐兴威、邓江林以及同案人唐秋兴、简师傅、毛哥(均另案处理)等人屠宰生猪,仅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2010年4月至被抓获前共七个多月时间内,就私宰生猪3408头,收取代宰费人民币104770余元。
“瘦肉精”主犯判死刑
前日16时30分,经过长达八小时的庭审,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瘦肉精”案中的刘襄、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等5名犯罪嫌疑人一审宣判。
审判机关认为,依据《刑法》,5名罪犯在明知使用盐酸克伦特罗饲喂的畜禽被人使用后,可能对人体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情况下,私自秘密研制销售盐酸克伦特罗,构成共同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成立,其中主犯刘襄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奚中杰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肖兵销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主犯陈玉伟加工、销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犯刘鸿林被依法判处9年。5名罪犯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犯罪使用财物予以没收。
另外,双汇发展日前发布公告,对在“3·15事件”后济源双汇封存的3768吨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可口可乐双重标准受质疑
近日,一批由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生产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被台湾“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检验出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这是当地禁止在碳酸饮料中使用的物质。可口可乐中国区对此回应,该防腐剂在中国内地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而且含量符合规定。
“内地合法”的说辞并未平息质疑,反而让可口可乐遭遇了双重标准的诘责。可口可乐按照不同市场法规执行不同标准的做法并不违规,不过消费者质疑的是跨国公司在商业道德上存在的瑕疵,而这可能危及企业声誉。
食品企业入选“社会责任榜”
日前,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等共同主办,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国际雇主组织、国际劳工组织指导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在北京举办。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超、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及企业代表、媒体人士共约500人参加了这次年会。可口可乐、沃尔玛、雅培、百威英博等入选“2011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榜单编制参考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美国和欧盟国家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以及ISO 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总考察项目达到10大项、44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