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病原学检查以及血清学检查等。
1.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 14 天内去过登革热流行区,或居住场所或工作场所周围 1 个月内出现过登革热病例。
2. 临床表现:急性起病,发热(体温可达 39℃以上),伴有头痛、眼眶痛、肌肉关节痛、皮疹、出血倾向等症状。
3. 实验室检查:白细胞计数减少、血小板减少。
4. 病原学检查:从患者血清、血浆或脑脊液等标本中分离出登革病毒,或检测到登革病毒核酸。
5. 血清学检查:血清特异性 IgM 抗体阳性,或恢复期血清特异性 IgG 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 4 倍及以上升高。
综合以上多个方面的诊断标准,医生能够较为准确地判断患者是否患有登革热。但诊断过程需要严谨细致,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为后续的治疗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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