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即妊娠。妊娠期间一共需要完善8-10次检查,但具体次数还要因人而异。产前检查过程中,若结果提示有异常,需要及时配合医生完善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进行规范性处理,以免影响正常妊娠。
根据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制定的指南,推荐妊娠10周后首次进行产前检查并登录详细信息,之后还需要完善其次的规范性检查,分别在16、18~20、28、34、36、38、41周,其目的是实时监测胎儿的发育情况。而对于没有既往妊娠史者,还应该在妊娠25、31、40周分别增加一次产前检查。如果是高龄产妇或者妊娠期间出现有异常情况,还应该遵医嘱适当增加产检次数。
产前检查是医生判断孕妇身体健康以及胎儿发育的重要手段,是很有必要进行的。完善产前检查前还需要咨询医生,了解检查前的注意事项,并严格执行,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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