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妊娠期间应该定期配合医生进行产检,主要是为了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排除胎儿存在的疾病,可提高优生、优育率,重要的检查时间段有0-12周、13-18周、21-24周、29-32周、38-42周等,如果在此期间有异常情况,应当听从医生建议进行相关处理。
1、0-12周:在发现有妊娠现象时应当在此期间进行产检,可以排除异位妊娠情况,也能准确的观察到胚胎的胎心形成。
2、13-18周:此阶段应该进行唐氏筛查,孕妇可通过超声检测、血液化验等方式,对胎儿进行唐氏综合征的危险评估。
3、21-24周:此时已经进入妊娠中期,是检测孕妇是否存在妊娠糖尿病的重要时间段。
4、29-32周:在此阶段进行产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观察胎儿和母体之间的稳定性,排除早产、子痫前期等情况。
5、38-42周:此时胎儿已经足月,随时有可能会生产,进行产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胎位和胎头的下降程度,排除是否有脐带绕颈的现象,为选择分娩方式提供有效数据。
孕妇在妊娠期间应该根据个人情况在医生指导下制定适合自己的具体产检时间表,可以更好的为孕妇自身和胎儿的健康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