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第十三章《挂号工作制度》第六条规定: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次日或隔日看检查结果,可咨询当时接诊医生,若需开药或者看其他医生则需重新挂号。但在实际生活中,重复挂号确实给患者带来了不便。
往往有些患者的检查化验结果当日拿不到,或者有些病情需要隔几日再来复诊,遇上这种情况只能重新挂号。
目前山东济宁、淄博、青岛等地已经在全市或部分公立医院实行“一次挂号管三天”复诊免挂号费的就医惠民政策。对于就诊当天无法取得检查检验结果的门诊患者,3日内,只要仍在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就诊,就无需再次缴纳挂号费。
也有人担心这么做会增加医生的工作量,也对医院的管理秩序提出了新挑战。也有专家认为,这是方便患者的惠民政策,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