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4月18日晚消息,4月18日,该院依法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庆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位旁听过此次庭审的受害者家属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次庭审持续了一天,4月18日下午法院当庭宣判。在庭审中,温庆运未有明显情绪波动,较为平静,说话很少,也未解释事发当日为何作出如此疯狂行为。此外,温庆运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社会公众等道歉,仅说了一句“后悔”,但未具体说对什么感到后悔。
该受害者家属透露,在上述撞人事故中,他失去了唯一的孩子,这对整个家庭的打击非常大,“有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当听到温庆运被判处死刑时,他的“心里才稍微好受些”,家属普遍的诉求是“最低是死刑”。
据该受害者家属介绍,事发后,受害者家属未和温庆运的家属接触过,对方也未承担相关费用。目前,部分受害者家属已提出民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