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36岁的丁女士委托律师在武汉提起了劳动仲裁。两周前,她向公司请假保胎,被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在她提出质疑后,公司人力部门以旷工为由向她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之后将她从公司所有的网络群组中踢出。
丁女士称,因为高龄受孕,怀孕期间陆续出现过先兆流产、妊娠高血压等情况,被医生判定为高危妊娠监督对象。“我之前在斗鱼上海分公司上班,后来整个团队被调岗到武汉,我从来都是服从公司安排,不知道为什么被这样对待。”
而最近,斗鱼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封面新闻记者称,人力部门反馈丁女士旷工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非针对怀孕女性。
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一般在妊娠24周以后或临产前出现,称做妊娠高血压。那么妊娠高血压有哪些危害呢?
妊娠高血压六大的危害
妊娠高血压危害一:
妊娠高血压可致脑部小动脉痉挛,引起脑组织缺血、缺氧、水肿,脑血管自身调节功能丧失,引起点状或局限性斑状出血,患者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和抽搐甚至可引起昏迷。
妊娠高血压危害二:
妊娠高血压可致冠状小动脉痉挛,引起心肌缺血、间质水肿及点状出血与坏死,心脏负担加重,严重者可致心脏衰竭。
妊娠高血压危害三:
妊娠高血压可致肾小动脉硬化,管腔狭窄,血流阻滞,肾脏缺血,以致肾功能受损,可引起少尿、蛋白尿,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衰竭。
妊娠高血压危害四:
妊娠高血压严重时可致肝内小动脉痉挛后随即扩张松驰,血管内突然充血,压力骤然升高,肝脏门静脉周围发生局限性出血,肝细胞因缺血缺氧发生不同程度的坏死。
妊娠高血压危害五:
妊娠高血压可致子宫血管痉挛,血管壁坏死,管腔狭窄,影响母体血流对胎儿的供应,损害胎盘功能,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严重时发生胎盘早剥,导致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亡。
妊娠高血压危害六:
妊娠高血压可致眼底视网膜小动脉痉挛、缺血,严重时可出现视网膜水肿,视网膜剥离,或有棉絮状渗出物或出血,患者可出现眼花、视力模糊,严重时可引起暂时性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