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文化 底蕴丰富 说到中国的药文化,由于它有着数千年的悠久历史,所以其底蕴十分丰富。然而,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对其丰富的文化内涵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故而导致某些误识。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长期以来,我们对药文化的研究与宣传,力度很不够,长此以往,无疑对中药事业的继承、发展与推广是十分不利的。这里,择其要者,略加论述,以飨读者。有人说中药就是树皮,草根,这话说对了一部分。
中药离不开树皮,草根,如苦楝根皮,牡丹皮,茜草根,白茅根等均是中药,但不是所有的树皮,草根都是中药;中药主要起源于中国,除了植物药以外,动物药如蛇胆,熊胆,五步蛇,鹿茸,鹿角等,介壳类如珍珠,海蛤壳,矿物类如龙骨,磁石等,都是用来治病的中药。少数中药源于外国,如西洋参。
目前,随着对中药资源的开发和研究,许多民间药物也归入中药的范畴。所以,中药是以中医理论为基础,用于防治疾病的植物,动物矿物及其加工品,不论产于中国,外国均称中药。中药有着独特的理论体系和应用形式,充分反映了我国自然资源及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其一,毒药非“毒” 追溯到远古神农时代,《淮南子·修务训》中这样记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二毒。”由此,古代把所有治病的药物泛称“毒药”。
《素问·异法方宜论》说:“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在古人看来,是药三分毒,实际上是指药物的特性;后来才用以专指毒性较大的药物。
《医学问答》对此有解释:“夫药本毒药,故神农辨百草谓之‘尝毒'。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解毒。
医圣张仲景更有精辟之论:“药,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以能治病,皆谓之毒”,“大凡可避邪安正者,均可称之为毒药。”神农一日而遇七十二毒,是说他一日之中,辨别了 70余种药物的特性。药之特性,用对了可以治病救人,用错了就会伤人害命。神农尝百草的本草,是一种勇于探索的伟大义举,是一种舍生忘死的高尚行为。其二,四气疗疾 中药有“气”,“气”是什么?它能治病?我们的回答都是肯定的。
在《神农本草经》中说:“药又有寒、热、温、凉四气。”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药之“四气”便由此而来。中医药理论中说到“气”,居然有 27个义项。这个“气”,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概念,而是特指“药性”。我们的先祖用寒、热、温、凉来诠释药的特性,比“毒”要具体、科学多了,这中药的补,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别具文化情趣。
有补气、补心、补血、补肾、补脾、补肝、补肺、补阴、补阳等等,与之相应的 方药有“补心丹、补肝散、补肺散、四物汤、归脾汤、补阴丸、补血荣筋丸、补中益气汤、四君子汤、杞菊地黄丸、六味地黄丸、百合固金汤、补阳还五汤、补肾磁石丸、补肺阿胶汤等等,有以上功能的单味药,不下数十种,举不胜举。此类补法多是补脏气。这个“补”,是调理、增强的意思;这个“气”,是指生理功能,即用药物来调理增强五脏六腑的生理功能,使之发挥正常作用,充分体现中药对人体功能器官治本的作用。《神农本草经》中把药分为上、中、下三品 (即“类”),并说:“上药养命,中药养性,下药治病。”又说:“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所谓养命、养性,都是突出了中药调养人体的功效,从而保证机体、各个器官组织的功能正常,这就是许多人信奉中药的原因之一。是中药学的进步,也是它的特色,这其中也充满了文化意味。
《神农本草经》中说:“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
这五味对人体有何作用呢?在《素问·宣明五气篇》中讲得明白:“五味所入 (即进的器官):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可见药味不同,功效各异,原因是,酸味能收能涩,苦味能泄能燥,甘味能补能缓,辛味能散能行,咸味能软坚润下。根据五味的药用功能与进入相应脏腑的情况,也可以发挥其“补” (或补养、或调理)的作用。这些恐怕都是一般人并不熟知内涵。更有出人意料的补,将在本文“其五”中有述。其四,君臣佐使。君臣本是一个政治术语,古代天子、诸侯都称君,辅佐君者称为臣,君臣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古代药学家将它引入药物配伍组方中,成为方剂组成的基本原则。早在西汉初年成书的《素问·至真要大论》中,岐伯回答黄帝关于“方制君臣”时说:“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神农本草经》说:“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欇”。明代的何伯斋更进一步阐释说:“大抵药之治病,各有所主,主治者,君也;辅治者,臣也;与君药相反而相助者,佐也;引经使治病之药至病所者,使也”。十分清楚地讲明了君、臣、佐、使之药的功能。
中药的配伍
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有选择地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往往是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常表现为虚实并见、寒热错杂、数病相兼,故单用一药是难以兼顾各方的。所以临床往往需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药物配合使用,药与药之间会发生某些相互作用,如有的能增强或降低原有药效,有的能抑制或消除毒副作用,有的则能产生或增强毒副反应。因此,在使用两味以上药物时,必须有所选择,这就提出了药物配伍关系问题。前人把单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称为药物为“七情”,“七情”之中,除单行者外,其余六个方面都是讲配伍关系。
现分述如下:
(一)单行:即不需配伍,单用一味药即可治愈疾病,称为单行。
如清金散就是单用一味黄芩,治肺热咳血的病证。
(二)相须:即将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以增强原有疗效。
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全蝎、蜈蚣同用,能明显增强止痉定搐的作用。
(三)相使: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或性能功效虽然不相同,但是治疗目的一致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为主,加一种药为辅,能提高主药疗效。
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
(四)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
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
(五)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
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
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六)相恶: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
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七)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
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干药物。
上述除单行外的六个方面,其变化关系可以概括为四项,即在配伍应用的情况下:①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②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③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烈性药时必须考虑选用;④一些药物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基于上述,可知从单味药到配伍应用,是通过很长的实践与认识过程逐渐积累丰富起来的。药物的配伍应用是中医用药的主要形式。药物按一定法度加以组合,并确定一定的分量比例,制成适当剂型,即为方剂。方剂是药物配伍的发展,也是药物配伍应用的较高形式。大概有6000多年了,就从神农尝百草那时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