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是一种会累及身体多个器官和组织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发病时关节、皮肤、肾脏、血细胞、大脑、心脏和肺部都会存在症状反应。根据临床统计表明,红斑狼疮多发于女性群体,是男性群体发病率的九倍,除了性别因素,遗传、环境、化学药物等因素都可能诱发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是危害比较大的疾病,如果不及时治疗会形成各种并发症,严重危害生命健康。针对红斑狼疮并发症的类型及红斑狼疮患者孕妇的注意事项,我们特邀请阳江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姚越峰主任为我们做一一解答。
红斑狼疮的并发症有哪些?
红斑狼疮会累及全身各个器官,所以并发症也多种多样。包括:中风、全身偏瘫、神志不清;眼底出血、失明;肺部的血管阻塞、急性狼疮肺炎;心包积液、心律失常、心肌炎等;胃肠缺血性坏死;月经失调,严重会导致不孕不育、流产;关节炎;皮肤血管、手脚末端的手指缺血坏疽;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红斑狼疮患者可以怀孕吗?
红斑狼疮患者必须要经过医生同意后才能怀孕。从医学角度来讲,红斑狼疮患者怀孕有很严格的要求,比如病程少于10年、年龄小于30岁、使用两粒以下的激素、没有用其它免疫抑制剂,或者用医生允许怀孕使用的固定免疫抑制剂满一年以上。临床上见到很多患者擅自怀孕,结果怀孕后病情加重,对胎儿和自身都造成严重的影响。
红斑狼疮的并发症是比较多的,在身体的各个组织和器官都存在反应,对于神经系统,红斑狼疮会导致脑神经的损伤,导致失明或者听力的下降,对于身体的肌肉组织,红斑狼疮会导致肌肉的萎缩,丧失身体的运动动力,对于生殖系统,红斑狼疮会到不孕不育或者是流产,因此对于红斑狼疮患者,其怀孕前必须征求医生的意见,在医师的指导下备孕,怀孕后及时的进行进行健康体检,预防红斑狼疮并发症对身体和胎儿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