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的发作程度常与缺血相关,与血管的阻塞程度相平行。劳累性心绞痛的分级标准是依据诱发心绞痛的体力活动量而定,较适合临床运用,目前,该标准已广泛运用于临床,临床上常将除稳定型心绞痛之外的所有类型的心绞痛及冠脉成形术后心绞痛、冠脉旁路术后心绞痛等归入“不稳定型心绞痛”。此外,恶化型心绞痛及各型自发性心绞痛有可能进一步发展为心肌梗死,故又被称为“梗死前心绞痛”。下面介绍一下心绞痛的分型有哪些。
心绞痛有哪些类型?
心绞痛主要分为稳定型劳累型心绞痛、初发型心绞痛、恶化型心绞痛、卧位型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中间综合征、梗塞后心绞痛和混合性心绞痛。一般说来,以稳定型劳累型心绞痛病情较轻,预后也较好,混合型次之,而其他各型病情则较重,故有人把这几类型的心绞痛统称为不稳定型心绞痛。
所谓稳定型劳累型心绞痛的主要特点是心绞痛发作的频度、诱因、疼痛的性质和部位以及持续的时间(3~5分钟)基本一样,在1~3个月内无改变。初发型是指病人过去未发生过心绞痛或心肌梗塞,初发后不到一个月,故病人相当紧张,少数病人可能发展为恶化型心绞痛,甚至心肌梗塞。恶化型亦称进行型,是指原有稳定型的病人,在3个月内疼痛的频度、程度、诱因经常变动,并进行性恶化,疼痛加剧,时间延长,可超过10分钟,用硝酸甘油后也不能立即完全消除,表明冠状动脉病变有所发展,可能发展为心肌梗塞。
卧位型是指在休息时或熟睡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间较长,症状也较重,疼痛剧烈难忍,病人烦躁不安,服硝酸甘油疗效不明显,预后差,可发展为急性心肌梗塞及发生严重心律失常。变异型与卧位型相似,经常在夜间发作,但发作时心电图表现不同,预后不佳,多会发生心肌梗塞。中间型亦称为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发作时间长达30分钟到1小时以上,常在休息时或睡眠中发生,病情严重,常是心肌梗塞的前奏。梗塞后心绞痛是指在急性心肌梗塞后不久发生的心绞痛,提示很有可能再次发生心肌梗塞。
混合性心绞痛是指稳定型劳累型与不稳定型混合或交替出现,兼有两型的临床表现。
分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
Ⅰ级:一般日常活动不引起心绞痛,费力、速度快、长时间的体力活动引起发作;
Ⅱ级:日常体力活动稍受限制,在饭后、情绪激动时受限制更明显;
Ⅲ级:日常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以一般速度在一般条件下平地步行1公里或上一层楼即可引起心绞痛发作;
Ⅳ级:轻微活动即可引起心绞痛,甚至休息时也可发作。
心绞痛Ⅰ级的患者,其冠状动脉循环储备力相对较高,因此常表现为典型稳定劳累性心绞痛,而诱发发作的运动量相对固定、重复性好。心绞痛Ⅱ级的患者,若生活节奏掌握的好,也可将心绞痛控制在可预示的范围。而心绞痛Ⅲ级的患者,心绞痛阈值的波动范围较大,有时心绞痛可发生在平时能很好耐受的劳力水平以下,但无休息时发作。这些患者经充分的药物治疗,其病情仍可保持相对稳定。心绞痛Ⅳ级的患者,其冠状动脉的储备能力已明显下降,心绞痛阈值已无明显波动的余地。此类患者病情很不稳定,休息、平卧时也常常发生,随时有发生急性心肌梗塞的可能,故多归于恶化劳累性心绞痛。掌握心绞痛的分级标准,对于了解病情的轻重、指导临床治疗和判断心绞痛的预后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