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鹿或马鹿的肉含粗蛋白、粗脂肪、钙、铁、磷、维生素A、B族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E、激素等营养成分。
鹿肉具有补中益气,养血生容、强五脏、补虚赢、调血脉之功效。《本草纲目》云:鹿之一身,皆益人,或煮,或蒸,或脯,同酒食之,良。又,鹿为纯阳多寿之物,能通督脉。鹿茸、鹿角皆壮阳之药物。
鹿肉食物相克列表,和鹿肉相克的食物
鹿肉与鲇鱼不可同食:陶宏景日:鲇鱼不可合鹿肉食,令人筋甲缩。鲇鱼含有丰富的酶类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而鹿肉中的某些酶类和激素,易与之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神经系统,以致筋甲缩。
鹿肉与鲍鱼不可同食:《饮膳正要》中记载:鹿肉不可与鲍鱼同食。鲍鱼性味甘平,无毒,具有开胃、下膀胱水之功效。《本草纲目》记载:鹿肉不可同雉肉、菰蒲、鲍鱼、虾食,发恶疮。从食物药性来看,与鹿肉并不相背。但从食品生化角度考虑,鹿肉不宜与鲍鱼同食。
鹿肉与野鸡不可同食:苏颂说:能动痼疾,不可合野鸡、野猪肉食,令人生癞。野鸡肉酸而微寒。《日用本草》记载:雉性平,微毒,秋冬益,春夏毒,有痢人不可食。李时珍日:春夏不可食者,为其食虫蚊,有毒也。鹿肉甘温补阳,与野鸡的食物药性相克。另外,二者同食后会产生某些生化反应,对健康不利。
鹿肉与蒲白不可同食:《金匮要略》记载: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蒲,又名香蒲,生长于池泽之中,春天的时候发芽生长,其茎白嫩,并可以食用,可以作羹,亦可蒸食,味道十分鲜美。蒲白性寒,味甘,具有去燥热、利小便、止消渴之功效,可治口中糜烂,乃凉性之物;鹿肉甘温,从食物药性来看,二者的性味、功效有所不合,一般不宜同食。
麋鹿肉不可与虾同食:食后身体不适。
生菜不可与麋鹿肉同食:食后身体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