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氧副作用不可忽视
有关资料表明,早产儿吸氧并发视网膜病变的几率为15%至30%,虽然并非完全因吸氧引起,但家长一定要警惕,避免高浓度、长时间吸氧。视网膜病变初期,患儿的外观基本正常,不易被家长察觉,容易使人麻痹大意。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病程通常分为五期,在第一期、第二期时,病变有一部分可自愈;到第四期则很严重,虽然可进行手术治疗,但效果较差。如果发展到第五期,则有极大的危险致终身失明。需要提醒家长的是,从三期到四期病情变化非常快,只有短短的数天,加上婴儿的眼睛从外观看来没有异常,因此很容易错过。一旦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婴儿很可能失明,所以孩子一旦有视网膜病变迹象,要密切监测病程发展,以便及时治疗。
专家建议:对于出生体重在1500克以下或胎龄在28周以内的,出生后曾接受过长期吸氧的婴儿,家长应在孩子出生4周内及时带孩子到专业的眼科医院进行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及时治疗视网膜病变的问题。
如遇到早产儿或低体重儿出生后因血管发育不完全而出现呼吸窘迫的情况,的确需要人工吸氧。可以说人工吸氧已成为了抢救早产儿生命不可缺少的手段。
但即使氧气能将早产儿从危重的病情中抢救过来,我们也需要警惕若给早产儿吸入高浓度氧气,或用氧时间过长,会使早产宝宝患上视网膜病变。这是因为早产宝宝视网膜本身发育不完全,高浓度氧气刺激视网膜组织,使视网膜血管的正常发育受到干扰,从而产生病变。一般在出生后一个月左右出现,常为两侧,男女发病率相等。
故此在给早产儿进行吸氧治疗时,医生一般会控制氧气浓度,使其在40%以下,并且时间也不宜过长。此外,家长还需定期带早产宝宝到医院做眼科检查,密切监测病程发展,一旦发现宝宝有视网膜病变迹象,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若是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或将导致婴儿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