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指在幼年时期,眼睛的视力发育不良,但通常没有器质性病变,如果单眼或双眼的矫正视力达不到正常(低于0.9)者称为弱视。
治疗儿童弱视的方法很多,但由于治疗所需的时间较长,所花的费用较多,所以,家长们通常都首选既方便又经济的家庭治疗方法。但目前,在儿童弱视的家庭治疗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治疗的效果,也使得一些弱视儿童的家长感到压力很大,有的家长甚至失去了信心,放弃了对孩子的治疗。
在儿童弱视的家庭治疗中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只给患儿戴近视镜,不进行其他的治疗。为患儿戴眼镜只是个基本措施,而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要想彻底解决问题还必须在此基础上,配合其他方法进行治疗,如使用多媒体软件疗法、遮盖疗法等,不然的话,这样的患儿在长大后,即使戴着眼镜,视力也会很差。另外,有的弱视儿童一副眼镜一戴就是几年,这也是错误的。因为随着儿童身体的发育,其屈光度数会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弱视儿童应每半年至一年就重新验光一次,必要时须重配眼镜。
二、不能坚持使用遮盖疗法。有些情况下的弱势患儿在戴眼镜的基础上,还需进行遮盖再做其他的弱视训练,而弱视的遮盖疗法主要是通过对健康眼或优势眼的遮盖,强迫患儿使用弱视眼看东西,从而消除其优视眼对弱视眼的抑制,达到增强弱视眼视力的目的。它是一种传统的治疗弱视的方法,既方便、经济,效果又好。但由于遮盖眼睛影响了患儿的外观,会引起其他孩子的讥笑,因此,不少弱视儿童不愿接受遮盖疗法。有些家长出于对孩子的怜爱,也就听之任之。如果不能坚持使用遮盖疗法,当然也就达不到治疗弱视的目的。
三、不切实际地进行矫治训练。矫治训练是一种使目力精确的训练,通过让患儿穿珠子、穿针、描画等来锻炼其弱视眼,从而提高其弱视眼的视力。但有些家长求治心切,盲目地对孩子进行训练,企图让患儿苦练几天就达到治愈的目的,这是不切实际的。
弱视治疗疗效评价标准有哪些
(1)无效:包括视力退步、不变或仅提高一行者;
(2)进步:视力增进二行及二行以上者;
(3)基本痊愈:视力恢复到≥0.9者;
(4)痊愈:经过3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者。
注:若有条件,可同时接受其他视功能训练,以求完全恢复双眼单视功能。
目前,国内采用综合疗法治疗弱视,总治愈率约为80%左右,建立立体视者达81.07%。
弱视治疗的见效时间与弱视种类、年龄、程度、治疗方法及配合治疗程度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治疗6个月无效者,可以认为效果不佳。
对治疗时间的估计为:中心固视者一般于治疗开始1个月内即见疗效;非中心固视者约2个月见效;一般情况,最短1个月,最长为1年。平均约为5个月。单眼远视弱视、斜视弱视,一般于3个月以内,达到最佳视力者可达50%。
一般在13~15岁以下都获得良好效果,弱视治疗虽然年龄小,治疗效果好,但对于那些就诊较晚的15岁以下的弱视少年儿童,也不要轻易放弃治疗,积极治疗也会收到一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