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整形手术的最佳治疗时机是什么时候?
烧创伤后体表器官的缺损或畸形表现千变万化,因此应根据患者的全身健康情况、局部有无创面、瘢痕的性状、是否有功能障碍等情况综合判断,选择合适的手术时机。一般来讲,烧创伤后瘢痕存在一个病理生理变化过程,早期表现为瘢痕的增生,局部红或暗红,质地坚硬,突出体表,有些瘢痕合并反复破溃、感染、或者合并痛、痒等不适。伤后6个月以后,瘢痕趋于稳定,颜色逐渐转变为褐色或者色素脱失,质地变软,突出部分回缩。因此对于单纯瘢痕者,手术应选择在瘢痕稳定后进行。
对于发生在特殊功能部位的瘢痕畸形,如眼睑外翻,眼睑不能闭合,导致角膜长时间暴露,容易发生角膜溃疡,影响视力;如小口畸形,张口受限,影响进食或者全麻插管;如严重的颈部瘢痕挛缩,导致颈部不能上抬,影响颈部的生理弯曲和全麻插管;如四肢关节部位瘢痕挛缩,影响关节活动,长时间畸形导致关节固定、神经血管短缩。上述情况下,不必局限于瘢痕稳定后再实施手术,而是应该尽早进行整复,恢复局部解剖学结构,尽可能减少对功能或发育的影响。
对于发生于外露部位的某些瘢痕,结合患者的主观要求,如果考虑到后期整形时这些瘢痕需要完整切除时,也可以在早期就安排整复手术,而不必等到瘢痕稳定后再治疗。对于后期需要行皮肤软组织扩张术者,可以在早期行扩张器植入术,在瘢痕变化的同时完成注水扩张的工作,在瘢痕趋于稳定后即可实施扩张皮瓣转移手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治疗时间,使整个治疗过程的安排更为合理。
对于瘢痕的非手术治疗,如弹性加压、外用瘢痕防治药物、瘢痕贴膜、瘢痕内注射激素类药物、功能锻炼等,应在瘢痕稳定前尽早进行,瘢痕稳定后其疗效不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