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孕妇一般在24~28周都要进行“糖筛”,如果是属于上述的高危人群,就要及早进行“糖筛”,如果“糖筛”不过关,还需要进一步进行糖耐量检测。那么,妊娠合并糖尿病有什么危害呢?
难产和产伤
羊水过多发生率增加,为10%~30%;巨大儿发生率增加,在分娩时出现难产和产伤的机会将增多 。
产妇乏力性出血
由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对葡萄糖的利用率降低,在分娩时易产程延长,从而引起宫缩乏力性出血。
产妇失血性休克
产妇可出现失血性休克症状:面色苍白、心悸、出冷汗、头晕、脉搏弱及血压下降。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妊娠糖尿病患者肺部发育受到影响,胎儿肺泡表面活性物质不足,易发生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新生儿低血糖
由于母体血糖过高促使胎儿分泌大量胰岛素,但分娩后,母体血糖不再影响婴儿了,可新生儿仍然惯性地分泌大量胰岛素,发生新生儿低血糖。
胎儿畸形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所孕育的胎儿容易出现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畸形,如脊柱裂、脑积水、先天性、肛门闭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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