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在应届月经前7~14天(即在月经周期的黄体期),反复出现一系列精神、行为及体质等方面的症状,月经来潮后症状迅即消失。由于本病的精神、情绪障碍更为突出,以往曾命名为“经前紧张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
近年认为本病症状波及范围广泛,除精神神经症状外还涉及几个互不相联的器官、系统,包括多种多样的器质性和功能性症状,故总称为“经前期综合征(pms)。但仍有学者突出有关情绪异常这方面的症状而提出“晚黄体期焦虑症这一命名作为pms的一个分枝。
如何预防经前期综合症
1、在前3个月经周期中周期性出现至少一种精神神经症状,如疲劳乏力、急躁、抑郁、焦虑、忧伤、过度敏感、猜疑、情绪不稳等和一种体质性症状,如乳房胀痛、四肢肿胀、腹胀不适、头痛等。
2、症状在月经周期的黄体期反复出现,在晚卵泡期必须存在一段无症状的间歇期,即症状最晚在月经开始后4天内消失,至少在下次周期第十二天前不再复发。
3、症状的严重程度足以影响病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凡符合上述3项者才能诊断p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