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理性黄疸,新生儿出生后2-3天出现黄疸,7-10天消退,为生理性黄疸,在黄疸期间多喂温开水或葡萄糖水利尿,不需特殊治疗。若黄疸提前或推迟出现,应立即送医院检查,以免延误诊治,危及婴儿生命。
2。低体重儿、窒息儿、母婴血型不合者以及其他容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的高危新生儿,应及早在产后严密观察黄疸发展情况,并监测血清胆红素,酌情予以光疗。
3。生后24小时内出现的黄疸,首先考虑母婴血型不合所致新生儿溶血病,应查血型及Rh因子,明确诊断及时治疗。若为Rh因子不合,须立即换血治疗。
4。母乳喂养者奶量不足所致的黄疸,应酌情加奶。黄疸较重,黄疸指数超过204μmol/L(12mg/L),应予光疗及消黄灵注射液。
5。生理性黄疸不退或退而复现,并有低热、呕吐、腹胀、肝脾肿大、大便淡黄或带血者,应考虑新生儿肝炎综合征或胆道阻塞及感染,应与儿科医师共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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