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双眼皮是最常见的整形手术,由于经过多年的发展,双眼皮手术的技术变得十分成熟,因此也被很多人认为是很简单的整形手术,甚至还有人认为可以不必到医院做。云南的王女士就是这么想的,让微信好友给自己割了双眼皮,不料却成了重伤,现在还索赔无门。
据王女士介绍,这给她割双眼皮的人仅是一个98年出生,20岁都还不到的小姑娘。去年,王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自己开整形工作室的姑娘,通过网聊王女士建立了对对方的信任。同年6月5日,王女士找到这家整容室“割双眼皮”。但在手术之后,王女士的眼睛持续刺痛并伴有充血、肿胀等症状。
王女士这时候发现不对,连忙前往医院把埋入眼睑的锯齿线取出,当时她被诊断为“感染性角膜炎”,经过了半年的治疗效果依然不理想。
经司法鉴定,王女士的视力为眼前手动盲目IV级,为重伤二级。
割双眼皮都能成重伤,王女士自然要讨个说法。她到西山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向为她实施双眼皮手术的微信网友索赔20万。
可法院虽然立案了,却连传票都传送不了。因为当时的微整形工作室处于小区的出租屋,早已人去留空,而王女士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只是她们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法院无法查明此人其它自然状况。要想追讨赔偿,法院建议王女士还得自己把被告找出来。
律师建议,给王女士割双眼皮的小姑娘很有可能完全没有医疗背景,更未具备相应的资质,这种情况下则涉嫌触犯非法行医罪。王女士可考虑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