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卵巢肿瘤不论大小,一经确诊,原则上一律行手术治疗。年轻或要求保留生育功能且肿瘤不大者,可行肿瘤剔除(剥出)术,较大肿瘤行患侧附件切除术,术前须排除卵泡囊肿、黄体囊肿、黄素囊肿、巧克力囊肿(即卵巢的子宫内膜异位囊肿)、输卵管伞端积液及输卵管卵巢囊肿(炎症性)等卵巢的瘤样病变。
2、卵巢良性肿瘤合并蒂扭转、囊内出血、感染、盆腔嵌顿或囊壁破裂者,一经确诊,应立即手术。
3、大型卵巢囊肿手术时,应尽可能将囊肿完整取出。如有粘连,应仔细分离,避免撕破囊壁。如延长切口仍不能取出时,可穿刺放出部分液体,但必须注意保护,勿使囊液流入腹腔,以防瘤细胞在其他组织上种植或引起化学性腹膜炎。
4、切除卵巢肿瘤后应即剖检,应常规送快速(冰冻)病理切片检查,确诊为恶性者按恶性肿瘤处理。
5、近绝经期或绝经后妇女的卵巢肿瘤,即使良性,酌情行切除全子宫及双侧附件。
6、对可疑恶性或不能排除恶性可能的卵巢肿瘤,术前应做好全子宫切除的准备。
7、妊娠合并卵巢肿瘤的处理原则包括:妊娠12周以内发现的卵巢肿瘤,不能证实其为恶性且无急性并发症者,可暂行观察,不急于手术;妊娠16周以上发现的卵巢肿瘤,可酌情施行手术治疗;妊娠28周以后发现卵巢肿瘤,可短期等待至妊娠足月,临产后如肿瘤阻塞产道,即行剖宫产,同时切除肿瘤。如不妨碍胎头下降,可等待至分娩后手术;妊娠合并卵巢肿瘤有并发症者,不论孕期如何,均应尽快手术;妊娠合并卵巢肿瘤已确诊为恶性者,不论孕期如何,均应尽快手术。手术的原则和范围与非孕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