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用药前,首先明确诊断,不要在病情未搞清前,采用多种药物围攻,以为总有一种药物会产生效用,这样易出现不必要的药物反应。
2、对所用药物的成分,性能,适应证,禁忌证,副作用,配伍禁忌等应全面熟习掌握,做到不滥用,错用,多用药物。
3、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特别是对有过敏性体质者更不可忽视,对有过药物过敏反应者,应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应的发生。
4、用药应有计划性,剂量不宜过大,种类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久,并定期观察,特别是应用有一定毒性的药物,如免疫抑制剂,抗癌药物等,更应严密观察,经常检查血象等。
5、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碍时,常对某些药物不能耐受,如患肾病者需慎用重金属药物。
6、在用药期间应注意一些警告症状或不耐受现象,如皮肤瘙痒,红斑或发热等,一旦出现应考虑立即停药。
7、凡已发生过敏性药物反应者,都应发给药物禁忌卡,注明致敏药物名称及反应类型,以供复诊时参考。
8、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药政管理,药品在出厂投放市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把好的药品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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