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敏性药物有哪些
有些药服用后,在光照刺激下,可能引发人体过敏性反应,这类药物叫做光敏性药物。常见的光敏性药物有:抗生素的四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类的磺胺嘧啶;喹诺酮类的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司帕沙星等;抗真菌药如灰黄霉素;口服降糖药D-860;镇静药中的异丙嗪、氯丙嗪;利尿药如速尿、氢氯噻嗪、氨苯蝶啶等。
二、光敏性药物的危害
光敏反应一年四季都可发生,夏季、野外作业者更应警惕。光敏反应的发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吃过或注射过具有光敏感性的药物;二是接受了一定量的日光照射。在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下,使本来无害的药物可以转变为对细胞有毒性的物质,通过化学反应直接破坏或杀死皮肤细胞。皮肤在日晒后,产生轻度的光敏性反应,症状类似于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皮疹一般在日晒后数小时出现,多为红斑、丘疹,伴瘙痒或灼痛,重者可能会发生面部、手、上臂皮肤处红肿、脱皮,甚至起水疱。
三、光敏反应的预防
与普通人相比,光敏反应更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因此,这些人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光敏反应的损害。常用的预防措施包括:
1。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要慎用光敏性药物。
2。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立即停用具有光敏感作用的药物,改换其他治疗原发疾病的药物,并去皮肤科就诊,不要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3。如果服药后晒太阳而出现过敏,需在皮肤最初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立即躲避阳光,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初次发生者要尽量避免日光和其他光线,包括日光灯的照射。
4。已发生光敏反应的患者,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敏反应。
5。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外出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护,如果需要外出,可戴上宽沿帽或撑遮阳伞,并涂上防晒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