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孕初期最好不要服用治疗胃病的药物。孕期发生急性胃炎,一般通过禁食、补液等保守治疗是可以自愈的,如出现呕吐可以服用维生素B6。
在怀孕3个月后如果出现慢性胃病,情况较严重者(如胃部疼痛持续不能缓解或者有胃溃疡病史,怀疑胃溃疡复发,可能会造成胃出血。而其他胃药,如抑酸剂、胃肠促动药等即便是在怀孕后期都是禁用或慎用的。
约半数女性在怀孕6周左右就会出现早孕反应,有时也会有恶心、呕吐、胃痛、胃胀等症状。但这一现象跟胃病是要区别对待的,早孕反应严重者一般可适当服用维生素B6或者补充富含维生素B6的食物,但最好不要用胃药。
孕期服药很容易使药物通过胎盘被胎儿吸收,当碰到一些不理胎儿生长发育的药物时就可能对胎儿的身体造成危害,甚至流产,因此孕期不管用什么药都应该谨慎,以防不测,当然如果用药不慎出现流产症状,也应视情况让其流掉,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不能一味地保胎,否则可能出现缺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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