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药可分为药材与中成药两类:
药材类补药:如人参(包括野山参、西洋参、生晒参等),秋补人参莫滥用其颜色由白色转为淡黄色、黄色或炒米色,表明还可以服用。如已霉变,或虫蛀严重者,不可再用。若虫蛀不很严重,仅局限于表面,只需除去虫粉、虫卵,仍可服用,若大部分已被虫蛀空,应予抛弃。另外,鹿茸、冬虫夏草、蛤士螟油等久藏后,表面如出现深棕色(俗称“走油”),折断面也呈深棕色,或有哈喇味,均不宜再用。
中成药类补品:可按剂型来观察其质量的好坏。
1、丸剂:其表面既致密又滋润,还有浓郁的药香味。经久贮后,如丸药外表呈现严重的皱缩,或有灰绿或灰白色的霉斑,表明已变质,不可再用。若发现已虫蛀、有粘性,嗅之有酸性异味等,也说明已变质,不可再用。
2、胶囊剂:一般从外表看不出问题,应拆开观察其粉末正常与否。若已吸潮粘连成团,或已凝结成固体,或已发霉,说明已变质,不可再用。
3、冲剂:若已吸潮发霉,或凝结成块,则不可服用。
4、膏滋剂:它们应表面光滑,油润细腻。存久后会出现糖质结晶析出,这是因为水分过度蒸发,只要将其隔水炖煮,使之熔化,加以搅拌均匀,仍可服用。假若该膏已呈白色或黑绿色毛状霉菌斑块,或有翻泡发酵,散发出酸败气味等,说明已变质,不宜再用。
5、片剂:久存后若已变色、裂片、松片,或发生粘连、发霉、虫蛀等现象,均不可再服用。
6、糖浆剂:若液体内已产生絮状、块状沉淀物,甚至有发酵、翻泡等状况,均不可再服用。
7、补酒:久存之后,若有大量沉淀或酸败气味,则不宜饮用。
8、口服剂:久藏后,若产生块状沉淀物,或发霉、发酵,或有哈喇味,皆不可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