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发病前均有过敏物质或刺激物接触史,一般发病急,皮损发生在接触部位。
皮损的轻重与致敏物或刺激物质的强弱、作用时间的长短、接触面积大小以及机体的敏感性有关。轻者局部仅有充血,境界清楚的淡红或鲜红色斑;重者可出现丘疹、水疱、大疱糜烂渗出等损害;刺激性强烈者可致皮肤坏死或溃疡。
接触物若是气体、粉尘、病变多发生在身体暴露部位,如手背、面部、颈部等,皮炎境界不清。有时由于搔抓将接触物带至全身其他部位,如外阴、腰部等。
也可发生类似的皮炎。机体若处于高度敏感状态,皮损不仅限于接触部位,范围可很广,甚至泛发全身。自觉症状轻者瘙痒,重者灼痛或胀痛。全身反应有发热、畏寒、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接触性皮炎有自限性,除去病因后,可很快自愈。若未能及时除去病因,致使病程迁延,可转变成慢性,类似湿疹样皮炎。
变应性接触性皮炎,接触物斑贴试验常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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