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处方药:我国从2005年12月起,县级以上医药机构,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简称Rx药,指只能通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营业执照的机构或者是医师所开具的处方才能调配,并要求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的药物。处方药大多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
2)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
3)药物本身毒性较大,例如抗癌药物等。
4)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如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须经医师确诊后开出处方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此外,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不准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OTC:即柜台零售药,英文写作Over the Counter,只要消费者按照药品标签上列出的规定,如用法、说明与注意事项等,就能安全使用的药物。不需要根据医师的处方,就可以在普通的药房购买到。 OTC中又分甲类OTC和乙类OTC。甲类(红色)的可在医院、药店销售;乙类(绿色)的是可以在医院、药店、超市、宾馆等地方销售。相对于OTC,Rx是指必须凭借执业医师或医生开取的处方方可购买的药品。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主要作用是保持人体健康状态,没有任何的治疗疾病的功能和康复效果,所以保健品的说明书上没有功能主治内容。按照医生建议,身体健康的人可以食用保健品,目的是为了保证身体的健康状态。而药品是治疗疾病的,如果是已经生病的人吃保健品是无法对症病情进行治疗的,也治不好病。现在的保健品在宣传过程中都有隐约的提到治疗性的功能,所以让很多消费者都有了这个错误的认识。
"国药准字":所有进入市场流通的药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方可生产销售的,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和销售的合法性的标志,也是药品身份的证明。因此正确识别批准文号,是辨别真假药品的重要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作了统一规定
国药准(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
(1)"准"字是国家批准正式生产的药品,"试"字代表国家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2)国药准(试)字后面的一位字母代表药品类别:化学药品使用字母"H",中药使用字母"Z",生物制品使用字母"S",进口分装药品使用字母"J",有一部分保健品由食准字变为药品后使用"B"。
(3)8位数字前两位为原批准文号的来源代码,其中"10"代表卫生部原来批准的药品,"19"和"20"代表2002年1月1日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其他使用各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为原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品,如河南省为"41",第3、第4位为换发批准文号之年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后4位数字为顺序号。
如广药白云山生产的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白云山"复方丹参片"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4023372,表示该药为中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