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用药一定要把握相关注意事项,并且把握相关原则,只有如此才能够确保大家第一时间恢复健康,进而避免疾病不必要麻烦的发生,接下来我们就对心力衰竭用药注意事项做一番详细的解读。
(1)适应症:
1)用于NYHAII、III级病情稳定的收缩性心力衰竭;或以上病情稳定者。
2)对经治疗后病情稳定,无体液潴留、体重恒定的NYHAⅣ级患者。
3)对缺血性、高血压性、扩张型心脏病等所致的心力衰竭疗效更好。
(2)禁忌症:
患有支气管痉挛疾病、严重心动过缓、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等患者。 心力衰竭用药注意事项:
1)应在传统抗心衰药物治疗保驾下(ACEI或ARB、利尿剂、有或无地高辛)使用。
2)从最小剂量开始,逐渐、缓慢加量,每2~4周加量,以达到最大耐受量或靶剂量。
3)严密观察心衰症状、体征、包括体重。
4)如症状加重、水肿加重,可增加ACEI或利尿剂,同时暂缓β受体阻滞剂的增量,应避免突然中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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