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并没有糖尿病的妇女,于怀孕期间发生葡萄糖耐受性异常时,就称为“妊娠糖尿病”,可能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新生儿血糖过低及呼吸窘迫症候群、死胎、羊水过多、早产、孕妇泌尿道感染、头痛等,不但影响胎儿发育,也危害母亲健康,因此怀孕期间检查是否有糖尿病是很重要的。
于妊娠24~28周时,经过口服50克的葡萄糖筛检及100克口服葡萄糖耐受试验,测出空腹、餐后1小时、2小时及3小时之血糖浓度,若发现其中至少有两项数值高于标准值时(空腹,105mg/dl;餐后1小时,190mg/dl;餐后2小时,165mg/dl;餐后3小时,145mg/dl),则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展开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