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两对半有时会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这种现象是我们检验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患者不明白什么假阳性或假阴性,出现这样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
其原因见于下列几种:
1、标本因素
(1)标本应防止溶血、脂血、细菌污染溶血的标本和脂血严重的标本都会造成结果错误,被细菌污染的标本,因菌体中可能含有辣根过氧化物酶,在测定中会导致非特异性显色。
(2)采集后必须使其充分凝固后再分高血清,以保证血清中不含有纤维蛋白原,以防造成假阳性结果。
(3)标本最好采集后就做,不要放冰箱内保存过久,因为血清中IgG可聚合成多聚体,可造成假阳性。此外,标本在冰箱内放置过久抗原和抗体的免疫活性会减弱,可造成假阳性结果。如不能立即测定,3天之内可保存于4-8℃冰箱中,取出后的标本应在37℃10分钟后再进行操作。
(4)要用含有抗凝剂(肝素EDTA)及酶抑制剂(NaN3)的存在。
2、乙肝患者自身因素
主要是患者自身体内会有一些非特异性的干扰物质。较常见的有:嗜异性抗体、补体、类风湿因子等。这些物质在乙肝两对半操作中都能与酶标记的第二抗体Fc段结合。从而导致假阳性结果。这样内在的因素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不可能将所有的阳性标本都拿来证明它是否有这些物质的存在,所以克服起来很难。但是对于一些外在的因素是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克服和避免的。
3、操作因素
(1)操作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操作过程中要精力集中,标本不要张冠李戴,要做好操作前的校对工作。
(2)熟练掌握操作的规程,及该方法的操作注意事项。
(3)操作前及操作中要随时监看洗板机及水浴箱等专用设备,如洗板机是否有堵孔现象发生,水浴箱的温度是否在37℃恒温等。
(4)对于乙肝阳性标本(未知的)给予复查,用同一种方法或用金标条给予复查均可。对于复查后的异样结果应重新采集标本再予复查。
4、试剂因素
目前借此方法应用的试剂种类很多,各家医院选择的也各不相同,随着卫生部《关于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颁布,试剂的应用也步入了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