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后勤部卫生部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起,利用一年时间,先后为全军干部、学员(学兵)、战士进行”乙肝”疫苗免疫接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总后卫生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免疫范围及接种对象筛选。免疫范围:全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2008年度入学的军人学员,军队院校的学兵,全军的士官、士兵。接种对象筛选:乙肝表面抗原抗体检测结果,两项均阴性者为接种对象;有既往乙肝病史者、乙肝患者或乙肝表面抗原抗体检测结果有一项阳性者,不进行乙肝预防接种。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通知指出,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将乙肝免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要科学筹划、合理安排,并落实好相关保障,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全程参与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各大单位要组织完成免疫接种技术培训,确保免疫接种质量。
三、严格疫苗管理。通知明确要求,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前一阶段,各大单位要以旅团部队为重点,对冷链保存运输条件摸底检查,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疫苗保存运输温度保持在4—8℃之间。各单位要加强疫苗分发管理,严格请领使用登记。所供疫苗由大单位卫生防疫处(办)统一申领、调剂,只限军人使用,禁止变更使用对象或出售。各大单位可根据自身储存能力,集中或分次申领疫苗。通知对于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做出了明确要求,总后卫生部将对各大单位乙肝免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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