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他们没有肝炎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化验正常。因此不需要治疗。但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大部分乙肝患者都是由乙肝病毒携带者转变而成的,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半年一次检查。
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定期检查:
1、乙肝病毒携带者应3~6个月查一次肝功能、HBVDNA,了解谷丙转氨ALT、谷草转氨酶AST、总胆红素是否在正常范围,球蛋白是否升高,白蛋白是否降低,HBV复制情况,如果近期出现全身乏力、吃饭不香、不想吃油腻食品就需要随时检查肝功,同时复查HBVDNA水平。
2、乙肝病毒携带者要保存好已检查过的B超结果,动态观察肝脏有无逐渐缩小、有无占位,脾脏有无逐渐增厚变大,门静脉直径有无变宽,胆囊是否伴随炎症。
3、乙肝病毒携带者需每年查一次血常规和凝血酶原时间、活动度及乙肝五项指标。40岁以上每3~6个月检查肝癌标志物,如甲胎蛋白AFP,AFP>200μg/L常可以B超、CT、核磁共振还没有发现肝脏肿块之前就持续升高。异常时每月复查一次,以便早期发现肝癌。
肝病专家温馨提示:
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权结婚,但在婚前体检时应将此情况及相关的医学知识告知双方,婚前检查其配偶,如果肝功正常,抗-HBc已经阳性者,可立即批准结婚,如果乙肝病毒“二对半”五项全阴时,则应注射乙肝疫苗,待产生保护性抗体后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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