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为弱视,可以发生于一眼或两眼。
弱视有哪些类型?
(一)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同时伴有弱视,但无眼底异常。目前认为这是国为斜视引起复视和视觉紊乱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大脑视皮质主动抑制由斜眼黄斑传入的视觉冲动,该眼黄斑部功能长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的,因而是可逆的,预后是好的。但偶有少数原发性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功能改善也不显著。
(二)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黄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发性弱视,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而可逆的。
(三)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上睑下垂遮挡瞳孔,致使光线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产生功能性障碍发生弱视。
(四)先天性弱视: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Von Noorden推测新生儿常有视网膜或视路出血,可能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有些先天性弱视继发于眼球震颤。
(五)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远视性屈光不正者。这种弱视因双眼视力相差不多,没有双眼物象融合障碍,故不引起黄斑部功能抑制,所以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自能逐渐提高,无需特殊治疗,但为时较长。
弱视如何早发现早治疗?
治疗上述弱视,首先要散瞳验光、配戴合理的矫正眼镜。对于屈光不正性弱视配戴合适的眼镜后,视力大多可以逐步提高,恢复正常。若有条件做视刺激仪训练,疗程还可以缩短。其他弱视除了戴眼镜之外,还需要在医师指导下做一些治疗,如遮盖疗法、压抑疗法、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疗法以及药物疗法等。
上面谈到的弱视只要治疗及时、得当,预后是很好的。 还有一种弱视叫形觉剥夺性弱视。这是在婴幼儿时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遮挡瞳孔,或不适当遮盖了小儿的一只眼,使光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眼黄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使该眼无法产生正常冲动,导致该眼到大脑视中枢的通路发育受影响,从而产生的弱视。
与前面几种弱视相比,这种弱视程度较重。所以,小儿出生后若发现患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遮挡瞳孔,务必尽早手术。婴幼儿时期,尤其是6个月以内,因眼病遮盖一只眼时,一定要慎重,千万要记住:遮盖的时间不可过久,以免发生剥夺性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