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度妊娠呕吐者
一般不需特殊治疗,但需了解患者对妊娠有无思想顾虑,注意其精神状态,多予精神鼓励。应根据病人的喜好给予易消化的食物,并分次进食,避免高脂肪的食物。维生素B1、B6、C以及小剂量镇静剂对于一般症状有一定效果。
2。严重呕吐或伴有脱水、酮尿症者
需住院治疗,在住院24小时内应予禁食,静脉滴注5%~10%葡萄糖液及林格氏溶液,但需根据病人体重酌情增减。另外需按化验所测血钾、血钠情况决定补充电解质的剂量。贫血较重或营养很差者,也可输血或静脉滴注必需氨基酸,以补充能量。在治疗期间必须定时化验血清电解质及CO2-CP等,以利观察治疗效果。一般在治疗24~48小时后,尿量多增加,症状缓解。同时应逐渐开始少量多次进流质食物,而后可渐停静脉补液。少数病例经保守治疗无效时可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再加入5%葡萄糖静脉缓滴,常可收到良好效果。
3。经积极治疗仍无效者
如有下列情况,当予治疗性流产。①持续黄疸;②持续出现蛋白尿;③有多发性神经炎及神经性体征;④体温持续在38℃以上卧床情况下,心率在110以上;⑤伴有精神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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