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特发的高血压病与原发性高血压及继发于其他疾病的高血压不同,它与严重的母婴并发症密切相关。因此,积极治疗妊娠期高血压,对母婴的安危至关重要。由于某些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对胎儿会产生一定影响。
以下药物应慎用:
1、β-受体拮抗剂。代表药普萘洛尔适用于妊娠高血压并发窦性及室上性心动过速的患者,但近年来,由于临床发现该药与胎儿宫内窘迫、低出生体重和围产期死亡率增加有关,故目前已不主张再用于妊娠高血压的治疗。
2、α-肾上腺素能拮抗剂。较常用的为哌唑嗪,它既可降低心脏前负荷,又可降低阻力血管后负荷,但因临床应用积累较少,故应慎用。
3、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有卡托普利、依那普利、贝那普利等。因这类药对胎儿有损害,故应禁用于孕妇。新应用于临床的第二代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群,降压效果好,尚未见有对胎儿不利的报道,但能否用于妊娠高血压的治疗,还需进一步探索。
利尿剂近年来,在妊娠期很少使用利尿剂作为降压药物,主要原因在于利尿剂会减少母体血容量,常伴有不良围产儿结局,须予以重视。总之,发生妊娠高血压后要请有经验的医生给予指导治疗,千万不要自行滥用药物,以免出现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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