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妊娠的第一个表现是停经,生育年龄,平时月经周期规则,一旦月经过期10天或以上,应疑为妊娠。若停经已达8周,妊娠的可能性更大。停经是已婚妇女可能妊娠的最早与最重要的症状。当然,停经不一定就是妊娠。哺乳期妇女随未恢复月经,仍可能再次妊娠。
早孕反应:
约半数妇女在妊娠早期(停经6周左右)出现头晕、乏力、嗜睡、食欲不振、喜食酸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称为早孕反应,这与体内HCG增多、胃酸分泌减少以及胃排空时间延长有关,多在妊娠12周左右自行消失。
尿频:
在妊娠早期会出现尿频,系增大的前倾子宫在盆腔内压迫膀胱所致。约在妊娠12周以后,子宫体进入腹腔不在压迫膀胱时,尿频症状自然消失。
乳房的变化:
自妊娠8周起,受增多的雌孕激素影响乳腺发育时乳房逐渐增大,孕妇会自觉乳房轻度胀痛及乳头疼痛,初孕妇较明显。哺乳期妇女一旦受孕,乳汁常明显减少。乳头及其周围皮肤着色加深,乳晕周围有结节显现。
辅助检查:
B超最早在孕5周时可以见到妊娠环,若在妊娠环内见到有节律的胎心搏动和胎动,可确定妊娠而且是活胎;
超声多普勒最早在孕7周可以听到胎心音;
妊娠试验可以较早确诊早孕,分为尿妊娠试验和静脉血的妊娠试验,后者灵敏度高,最早可以在受孕后10多天即能检测出来。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应将妊娠试验阳性作为唯一的诊断依据,因有时会有假阳性,要结合B超等考虑,以免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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