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是指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胎龄平均体重的第10个百分位或2个标准差。如果胎龄已达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千克,也称为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发生的原因有:
1、孕妇因素:
胎儿体重差异40%来自双亲的遗传因素,且以孕妇的遗传因素影响较大,与孕妇孕前体重、妊娠时年龄以及胎产次相关。
2、胎儿因素:
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染色体病史,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出现时间较早,如染色体数目和结构异常,以21、18、或13三体综合征,Turner综合征等较为常见。
3、胎盘和脐带因素:
胎盘梗塞、炎症、功能不全,脐带过长、过细、打结、扭曲等不利于胎儿获得营养,亦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展开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