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是指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胎龄平均体重的第十个百分位或两个标准差。如果胎龄已达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千克,也称为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发生的原因有:
①孕妇因素:
胎儿体重差异40%来自双亲的遗传因素,且以孕妇的遗传因素影响较大,与孕妇孕前体重、妊娠时年龄以及胎产次相关。如孕前体重低于54kg,妊娠时体重过小或过大,发生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机会均增高。
②胎儿因素:
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染色体病史,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出现时间较早,如染色体数目和结构异常,以21、18、或13三体综合征,Turner综合征等较为常见。
③胎盘和脐带因素:
胎盘梗塞、炎症、功能不全,脐带过长、过细、打结、扭曲等不利于胎儿获得营养,亦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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