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医疗美容行业发达,也越来越多人能接受运用医学美容手段让自己变得更美。在很多人眼中,娱乐圈就是整容的重灾区,总会觉得这个明星割了双眼皮,那个明星又垫了下巴。但有时候可不能瞎八卦,日前,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明星李小璐状告合肥一医美公司胜诉,获赔3万元。
2015年,合肥某医美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李小璐胡静娱乐圈整容最厉害女星之一》一文。该文中使用李小璐的照片三张作为配图。照片下载有“李小璐出名很早,看过她早期电视剧的人都能看出她哪里动了刀,哪里填了异物,但是她本人死不承认。”的文字,其中还加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整形广告。
同年,“中枪”的李小璐对微信文章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并将该医美公司告上法院,认为该文章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她向法院诉请,判令该公司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她公开赔礼道歉;向她赔偿经济损失十二万元,精神损失费三万元,维权成本等合理开支三千元,共十五万三千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小璐胜诉,该医美公司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向李小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李小璐经济损失两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公证费一千五百元。
该公司不服判决进行上诉,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