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24周以前,采用人工方法,把已经发育但还没有成熟的胚胎和胎盘从子宫里取出来,达到结束妊娠的目的,称为人工流产。人工流产适用于因母体患有某些严重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的心脏病等)或妊娠合并症,不适宜继续妊娠者以及避孕失败者。
人工流产按妊娠月份大小可分为早期人工流产和中期引产。妊娠12周前做人工流产称为早期人工流产;妊娠12-27周做人工流产称为中期引产。
人工流产是女性避孕失败不得已的一种补救措施,这一手术相对安全、简便,因而在临床上也是常用的中止妊娠的手段。但应当明确的是,人工流产只是一种补救手段,而决非选的上策。这是因为,人工流产并非没有任何副作用,它有可能引起感染、出血、继发性不孕、盆腔淤血综合征、子宫内膜异位症、自然流产、早产等一系列并发症,严重者还有可能因出血过多导致死亡。这种说法并非危言耸听,在临床上这样的教训是有过的。
人工流产是对子宫内妊娠早期要求终止妊娠而进行的手术。传统的人工流产术是在病人完全清醒,有痛感的情况下进行操作,由于手术时要扩张宫颈口,牵拉子宫颈,吸刮子宫腔而使病人感到非常疼痛。部分病人在手术过程中由于疼痛引起迷走神经反射增强而出现“心脑综合症”,病人表现血压下降、心率过缓、心律不齐乃至心跳骤停,病人感到头晕、胸闷、面色苍白、出冷汗,甚至晕厥、抽搐等。
早孕须确诊 人工流产并非越早越好
避孕失败以后,很多人自然会想到去医院进行人工流产。有的人认为做人工流产越早越好,觉得这样流血少,痛苦轻。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也是不科学的,为什么呢?
首先,怀孕时间太短,子宫的改变并不明显,用免疫抗凝法检验尿液或B超来诊断是否妊娠,也是在停经四十天后阳性率高。除非有条件检测血内绒毛促性腺激素,方可诊断为早孕。
其次,许多育龄妇女的月经周期不是很规则,容易受情绪、季节的变化或身体健康状况的影响,因而推迟月经来潮,有时可延长至四十多天才来月经,来此之前还不易确诊是否已经怀孕。;
再次,过早做人工流产,因胚胎刚刚发育,还很小,很容易发生空吸或漏吸,造成手术失败或流产不完全,结果还得进行清宫,多遭一次痛苦。
由此看来,停经四十天后,经检查诊断确实怀孕,此时做人工流产手术合适,手术成功率高,出血也不多,痛苦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