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吸引术
适用于妊娠10周以内子宫。主要采用负压电吸引的方法,吸出早期妊娠产物即胚囊与蜕膜组织,称为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或简称负压吸引术。此方法为我国首创,这一手术相对安全、简便,因而在临床上也是常用的终止早期妊娠的手段。
(1)适应证①妊娠在10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②因某些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2)禁忌证①各种疾病的急性期阶段: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梗塞、急性肝炎、急性血液系统疾病、急性肾脏疾病,急性外科疾病等。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急性化脓性宫颈炎或亚急性宫颈炎,急慢性盆腔炎、性传播疾病等,未经治疗者;②因疾病或外伤无法摆膀胱截石位者;③全身一般情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④术前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暂缓手术。
麻醉镇痛技术实施负压吸宫术
即常说的无痛人工流产术:
(1)适应证①妊娠在10周内自愿要求麻醉镇痛终止妊娠者;②因某种疾病(包括遗传性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自愿要求麻醉镇痛终止妊娠者;③无负压吸引宫术、麻醉药及全身麻醉禁忌者;④美国麻醉医师学会(ASA)术前情况评估标准I-II级。
(2)禁忌证①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②生殖器炎症,为经治疗者;③全身健康状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和麻醉者;④有麻醉禁忌证者(过敏体质、过敏性哮喘、麻醉药及多种药物过敏者);⑤术前未禁食、禁饮者;⑥妊娠孕周大于10周或估计手术困难者。
钳刮术
凡妊娠10~13周,要求终止妊娠或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宜妊娠或其他流产方法失败者。一般是用钳夹和负压吸引结合的手术方法终止妊娠,钳刮范围一般主张在14周之内,近年来由于米非司酮,前列醇素等的临床应用,钳刮术逐渐被药物引产所代替。
(1)适应证①凡妊娠10~13周,要求终止妊娠或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宜妊娠者;②其他流产方法失败者。
(2)禁忌证①各种疾病的急性期阶段;②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急性化脓性宫颈炎或亚急性宫颈炎,急慢性盆腔炎、性传播疾病等,经治疗后再手术;③全身一般情况不良不能胜任手术者,经治疗好转后,可以考虑住院手术;④术前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