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的症状临床上常见的现象是子宫出血、乳房胀痛、小腹部有隐痛、邻近器官的唆使症状、白带增多、不孕、肛子宫肌瘤的治疗方式取决于患者年龄,症状有无,肌瘤的部位、体积大小、生长速度、数目,造成子宫的变形情况,是否保留生育功能及病人的意愿等因素而定。其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子宫肌瘤的治疗之期待疗法 肌瘤较小,无症状,无并发症及无变性,对健康无影响。围绝经期病人,无临床症状,考虑到卵巢功能减退后可能使肌瘤退缩或缩小。以上情况均可采取期待疗法,即在临床及影象学方面实行定期随访观察(3~6个月1次)。根据复查情况再决定其处理。
通常,绝经后肌瘤自然退缩,故不需手术处理。然而,肌瘤患者年龄40有余,距绝经可能还有几年,也可以考虑手术。但子宫肌瘤的治疗术前可先行药物保守治疗,药物有效者也可暂不手术。还应注意,绝经后妇女肌瘤,少数患者肌瘤并不萎缩反而增大者,故应加强随访。
子宫肌瘤的治疗之药物治疗有不少新进展。
药物治疗的适应症
1。年轻要求保留生育功能者。生育年龄因肌瘤所致不孕或流产,药物治疗后使肌瘤萎缩促使受孕,胎儿成活。
2。绝经前妇女,肌瘤不很大,症状亦轻,应用药物后,使子宫萎缩绝经,肌瘤随之萎缩而免于子宫肌瘤的治疗手术。
3。有手术指征,但目前有禁忌症需要治疗后方可手术者。
4。患者合并内科、外科疾病不能胜任手术或不愿手术者。
5。选择子宫肌瘤的治疗药物治疗前,均宜先行诊断性刮宫做内膜活检,排除恶性变,尤对月经紊乱或经量增多者。刮宫兼有诊断及止血作用。
子宫肌瘤的治疗药物治疗的根据在于,子宫肌瘤为性激素依赖性肿瘤,故采用拮抗性激素的药物以治疗。新近应用的是暂时性抑制卵巢的药物。丹那唑、棉酚为国内常用药物。其他雄激素、孕激素及维生素类药物也使用。自1983年开始研究报道,应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成功的缩小了子宫平滑肌瘤。研究证明GnRHa间接地减少垂体水平促性腺激素分泌,从而有效地抑制卵巢功能,即所谓“降调节”(downregulation)现象。
药物种类及用法
LHRH激动剂(LHRH-A):即GnRHa为近年来一种新型抗妇科疾病药物。LHRH大量持续应用后,垂体细胞受体被激素占满而无法合成与释放 FSH及LH;另外,LHRH有垂体外作用,大剂量应用后促使卵巢上的LHRH受体增多,降低卵巢产生雌、孕激素能力。由于药物明显抑制FSH,减少卵巢激素分泌,其作用似“药物性卵巢切除”,使肌瘤萎缩。LHRH与LHRH-A为同功异质体,但后者较前者活性高数十倍。
用法:LHRH-A,多用肌注,也可用于皮下植入或经鼻喷入。自月经第一天起肌注100~200μg,连续3~4个月。其作用取决于应用剂量、给药途径和月经周期的时间。用药后肌瘤平均缩小40~80%,症状缓解、贫血纠正。血清E2下降与肌瘤缩小相一致。FSH。LH无明显变化。停药后不久肌瘤又重新长大,提示LHRH-A的作用是暂短的和可逆的。如用于围绝经期,在有限时间内达到自然绝经。如用于保留生育者,当肌瘤缩小、局部血流减少,从而减少手术中出血和缩小手术范围;或原影响输卵管口肌瘤,治疗后肌瘤缩小使不通畅的输卵管变通畅,提高受孕率。为减少停药后肌瘤重新长大,在用LHRH-A时,序贯应用醋酸甲孕酮200~500mg,则可维持其疗效。
子宫肌瘤的治疗副作用为潮热、出汗、阴道干燥或出血障碍。因低雌激素作用可有骨质疏松可能。
子宫肌瘤的治疗之手术治疗 肌瘤患者,子宫附件切除的年龄,以往定为45岁以上。现在看来,要从实际出发,尤其是根据妇科内分泌学的进展,卵巢的保留年龄一般以50岁为界(绝经年龄平均49。5岁),即50岁以内者,能保留卵巢者应予保留。或者50岁以后未绝经者的正常卵巢也应予保留,不以年龄划线。因为,正常绝经后卵巢仍具有一定内分泌功能,还要工作5~10年。保留卵巢有助于隐定植物神经,调节代谢,有利于向老年期过渡。子宫也有其内分泌作用,它是卵巢的靶器官,也不应随便切除。通常子宫切除的年龄定为45岁以上,45岁以下者,尤40岁以下,宜行肌瘤挖除术。行保留附件者,如双侧均可保留,则保留双侧比仅保留单侧为好。保留卵巢其卵巢癌的发生率为0。15%,不高于未切子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