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的化学治疗药物都具有很强的骨髓毒性,会导致患者血小板下降。血小板减少可导致出血性疾病的发生,常表现为皮下瘀点、瘀斑、静脉穿刺点瘀斑、鼻孔牙龈出血、黑便等症状。血小板计数持续低于正常值(100×109/L)时称为血小板减少。对于血小板减少,临床仍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一些治疗方法还并不成熟,疗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过,幸运的是,随着一些新的化疗药物开发和大剂量化疗的应用,对化疗引起血小板减少的机制及其预防与治疗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人们一定能够克服血小板减少在化疗过程中的障碍。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与化疗药物、剂量、疗程,以及患者体质等因素有关,根据抗肿瘤药物急性与亚急性毒性反应分度级标准(WHO)判定减少程度并指导治疗,指导建议如下:
1、血象检查:化疗期间及化疗后应加强观察,一般化疗结束后2-3天检查血象;当发现血小板降低达二级(血小板计数<75×109/L)或以下时,应该及时动态了解血象情况,必要时每天检查血象
2、停用引起血小板减少药物:血小板降低达二级或以上,停用化疗或可能引血小板减少的各种药物及治疗
3、日常活动时,动作尽量轻柔,如刷牙等
4、避免剧烈运动,避免肢体与硬物碰撞,预防跌倒
5、应注意多休息,避免劳累;避免情绪紧张,保持愉快心情
6、尽量避免使腹部压力增加的活动,如手拎重物、咳嗽、喷嚏、下蹲、弯腰搬重物等,大便不顺畅时,不要用力排便
7、饮食:宜清淡、富于营养易消化饮食,忌肥甘厚腻;多食新鲜蔬菜和水果,避免便秘
8、细胞因子的应用:当发现血小板降低达三级(血小板计数<50×109/L)或以下时,应使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升高血小板水平。主要包括:(1)血小板生成素(TPO),是新发现的造血生长因子,可特异的作用于巨核造血系统,对化疗药和放疗引起的血小板减少,均能明显减轻血小板减少程度和时程,加速血小板恢复,减少血小板输注;(2)重组白细胞介素-11:促进巨噬细胞和血小板的生成,主要用于化疗后容易发生严重血小板减少症的恶性肿瘤病人,防止严重出血性疾病的发生
9、血小板输注:对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功能缺陷引起的出血是一种最常用、有效的治疗方法,并可降低放疗和化疗后血小板减少导致出血的病死率,当发现血小板降低达四级(血小板计数<25×109/L)时,应考虑行血小板输注治疗,同时应绝对卧床
10、中药治疗: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能明显降低化疗中血小板减少程度。中药“升血汤”中太子参、茯苓、白术、益气健脾取其四君子汤之义,配合当归、山甲、鸡血藤行血、补血、通络舒筋、推陈出新。花生衣,阿胶,大枣滋阴养血,补骨脂、女贞子、黄芪、黄精益气健脾补肾。可促进血小板上升,尽快恢复病人的健康,提高病人的生存率
11、日常护理:应穿柔软、棉质内衣裤,避免皮肤伤口,使用软质毛刷,避免牙龈出血,避免进食粗糙、坚硬的食物,用油脂涂局部以防口、鼻粘膜干裂引起出血。同时,应注意观察有无皮下出血,出现的部位、时间,有无消化道及呼吸道出血。
最后,如果您出现较严重的出血症状(如鼻孔出血、牙龈出血等)或持续较长时间仍不能止血,请联系您的主治医生或者直接返院复诊,进行相关药物治疗(主要是止血、输血小板、输新鲜冰冻血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