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再做放疗当然是必要的,除此以外,放疗作用还有很多,肿瘤放疗治疗有以下作用:
预防肿瘤的复发 由于肿瘤的生长主要表现为象树根似的浸润性生长,在肉眼可见的大体肿瘤之外常有一些需要显微镜才能发现的亚临床病变,这些病灶手术有时难以切尽,从而成为复发的根源。另外还有一些肿瘤细胞在手术中黏附在医生的手套或手术的器械上,继而种植到手术的创面或切口上,为日后的复发埋下了伏笔。术后的放疗可以消灭这些显微病变,减少今后的复发,例如对中期和晚期的乳腺癌和直肠癌患者即是如此。
根治肿瘤 许多肿瘤,如鼻咽癌由于其位于颅底,手术不易达到,而且很难完全切除,加之本身对放疗较敏感,故放疗可取得与手术同样的疗效,同时避免了手术的破坏性。精确放疗如伽马刀等在这方面有非常大的优势,尤其是治疗垂体瘤等深部位肿瘤。
姑息治疗 它主要用来缓解患者的症状、延长患者的生命,例如骨转移病人的局部止痛治疗;脑转移病人脑部照射以减轻肢体的偏瘫,等等。 与手术联合以保留器官 目前国外已广泛采用“小手术、大放疗”,来治疗某些肿瘤,以保留患病器官功能。例如,乳腺癌采用肿瘤局部扩大切除,保留乳房的手术;肢体的骨肉瘤绝大多数患者均不需采用截肢术而保留肢体,术后预防性放疗。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现在治疗肿瘤已经不仅仅是进行手术就行,联合放疗也是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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