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淋巴瘤主要治疗方法为联合化疗和放疗。医生需根据病人身体情况,疾病病理类型,再结合临床分期,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案,达到治愈目的。在此特别强调首次治疗的重要性,若处理不恰当,以后再续治疗就显得尤为棘手,疗效降低,故一旦确诊为淋巴瘤。
恶性淋巴瘤常用治疗方法有:
1、联合化疗:绝大多数淋巴瘤都需采用联合化疗。常用方案有MOPP(氮芥,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强的松),ABVD(阿霉素,博莱霉素,长春花碱,氮稀咪胺),CHOP(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强的松),BACOP(博莱霉素,阿霉素,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强的松)。
2、放疗:常用CO-60或加速器,剂量是40-60Gy/4-6周,依病情而定。
3、免疫治疗:部分淋巴瘤放、化疗结束后,采用干扰素治疗,能提高治愈率。单克隆抗体对低度恶性淋巴瘤也有效。
4、骨髓移植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此为目前高度恶性淋巴瘤、部分治疗后复发或首次治疗未愈病人的最佳选择。即先将病人自身骨髓/或用一种仪器分离病人自身外周血管中的造血细胞,在体外进行处理、保存,然后进行超大剂量抗癌药物化疗或全身放疗,再回输所保存的自身骨髓/外周血造血细胞,达到最大限度地杀伤癌细胞,又保护造血功能,更利于病人的治疗。
5、手术治疗:仅限于切取活检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或切除结外器官的淋巴瘤,如骨、肠道、肺、肾、睾丸等病灶切除,术后仍需采用放疗或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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