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是用各种不同能量的射线照射肿瘤,以抑制和杀灭癌细胞的一种治疗方法。放疗可单独使用,也可与手术、化疗等配合,作为综合治疗的一部分,以提高癌症的治愈率。放射线对正常组织有损害吗?
我们回答是有的。因为在放射治疗各种肿瘤时,不可避免地要照射到肿瘤周围的正常组织或器官,使这些组织和器官受到一定的伤害。
但这种损害有两种情况不同,一种损害出现在没有超过该组织或器官所耐受量时出现的放射反应,如放疗多年后皮肤变薄呈花斑样,皮下组织和肺纤维化,腹部照射后轻度腹泻,脑照射后记忆力减退以及头部照射后口干等,这种损害对病人的功能影响不大,也不危及生命。
临床上放射反应是不可避免的,是允许的。另一种损害就是超过了各组织和器官的耐受量,大剂量、大范围照射后出现的放射损伤,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允许发生的,如放射性截瘫、脑坏死、肺坏死、骨坏死,以及肠坏死等,给病人造成了很大的痛苦,甚至危及生命。
但有些情况下,为了控制肿瘤,必须造成一定的损伤,但由于肿瘤所在的部位较浅,或所在器官不重要,不影响病人的功能,在损伤出现后可补救,这种损害也可以允许。
为什么放射治疗时皮肤要划红色印子?
这是因为放射线不但能杀死癌细胞,而且对正常细胞也有伤害。所以,为了强有力地杀死癌细胞,又不致损伤更多的正常细胞,故在放疗前要模拟照射,确定照射野,用配制带红色的药水在皮肤上划框(红色印子),这种药水划在皮肤上,不易褪色。
在放射治疗前,放疗技术是利用皮肤上这种红色标志,安排体位和照射范围。红色印子所划框外就不能照射。而只能照射在框内。这样,就可以达到既治病,又保护了正常组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