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一个疗程所需的时间取决于肿瘤的性质、病变的早晚、治疗的目的、病人的身体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一般需要4-6周。
病变相对较早、以放疗为主要治疗的根治性放疗需时较长,一般为5-7周,如食管癌根治性放疗一般需要6-7周; 病变较晚的姑息性放疗则需时较短,一般为3-5周,如多发性脑转移瘤的放疗一般可在3-5周内完成。敏感肿瘤的放疗一般需时较短,如淋巴瘤的放疗需时3周半~5周半;而对放疗敏感性较差的肿瘤,如纤维肉瘤, 则需时6~8周。
为提高手术切除率、减少复发所作的术前放疗一般需时4-5周,如颈段食道癌术前放疗需时5周;为巩固疗效而作的术后放疗一般需时5~6周,如直肠癌术后放疗需时5周。年迈体弱,同时有其他的慢性疾病者,为防止放射损伤,一般放疗的剂量较低,故需时较短,如肺癌合并慢性支气管炎者放疗5周左右,而不是常规的6-7周;年幼者为了防止因放疗损伤影响生长发育,放疗所需时间较成人短,如儿童淋巴瘤的放疗一般需时3-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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