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病放射治疗原则]
良性病放射治疗应严格掌握适应证,认真熟练掌握放射治疗的技术因素。充分发挥放射线的治疗作用,并使毒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
治疗前应充分考虑放射线的质量、总剂量、治疗时间、发生危险的基本因素及保护因素。对婴幼儿及儿童须慎重评价治疗的利益及危险,除非必要,不予放疗。放疗时应尽量设计好照射靶区,充分使用防护技术,根据病理选择射线照射深度。注意保护好周围的正常组织,避免重要器官发生晚期损伤。
[放射剂量]
根据肿瘤治疗时机而定。目前大多数良性病的治疗总剂量、分次量及治疗时间均无统一意见,多是根据临床经验治疗。放射线的能量选择原则是宁浅勿深,而放射治疗良性病的剂量应当恰倒好处,或者宁少勿多。下列病种的治疗剂量仅供参考。
急性炎症 总量300cGy,每次100 cGy,每日或隔日一次。
慢性炎症 总量 400-800 cGy,每次100 cGy。
抑制腺体分泌 总量600-2000 cGy,每次100 cGy,每周2~3次。
抑制瘢痕增生 总量1000-2000 cGy,可分2~10次给予,术后24小时内开始,每日一次。
血管瘤,荔枝型 总量1000 cGy,每次100 cGy,每周2次,休息1~2月,视病灶改善情况,可重复一程。
[机制及适应证]
1。 脱毛作用 抑制毛囊生长功能;射线使毛发根部变松脆,易脱落;放射线剂量适当,毛发仍可再生。适应证包括头癣、须疮、多毛症等。
2。 抑制腺体分泌作用 放射线破坏皮脂腺、汗腺、使腺体萎缩;射线还可抑制腺体分泌功能。适应证包括腮腺瘘、胰腺瘘、腋臭、色汗症、手足多汗症等。
3。 止痛止痒作用 射线对神经末梢感觉过敏的抑制作用。适应证是神经性皮炎、湿疹、外阴瘙痒、强直性脊柱类、手足甲下血管球瘤等。
4。 抑制淋巴组织增生 少量放射线可以破坏淋巴组织生长中心,使之停止分裂,抑制淋巴组织增生。适应证是鼻咽及口咽部腺样体增生、耳咽管周围淋巴组织增生、航空性中耳炎、嗜酸细胞肉芽肿、淋巴细胞增生性嗜酸细胞肉芽肿,扁桃体肥大等。
5。 抑制纤维组织增生 幼稚纤维母细胞、角化组织等在增生期对放射线敏感,射线可抑制纤维组织增生。适应证是瘢痕、鸡眼、甲下疣、阴茎海绵体硬结症、血管球成形术后再狭窄。
6。 消炎及镇痛 常用于治疗多发性疥,慢性丹毒急性发作、乳腺炎、外耳道疥、急性坏疽、化脓性指骨骨髓炎、血栓性静脉炎、慢性腮腺炎、肩周炎、腱鞘炎、骨关节炎等。一次剂量0.5~1Gy,总剂量5~10Gy。
7。 血管瘤 射线引起动脉栓塞性内膜炎,血管弥漫性硬化及血管周围基质纤维化,并使毛细血管阻塞。适应证为荔枝型幼儿血管瘤最敏感;海绵型及混合型血管瘤中度敏感;葡萄酒斑及成熟血管内皮不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