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放疗效果较差,且对肝损伤较大,因此原发性肝癌患者较少接受放疗。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三维适型放疗(3DCRT)和调强适形放疗(IMRT)等现代放疗技术逐渐成熟,为放疗在肝癌治疗中的应用提供了新的机会。对于局限于肝内的肝癌患者,放疗结合介入治疗的3年生存率可达到25%~30%。
(1)肝癌的放疗指证:
1。肿瘤局限,因肝功能不佳不能进行手术切除,或肿瘤位于重要解剖结构,在技术上无法切除,或拒绝手术。要求一般情况好,如KPS70分。
2。手术后有残留病灶者。
3。需要肝局部肿瘤处理,否则会产生一些并发症,如肝门胆管的梗阻、门静脉和肝静脉的癌栓。对肝门胆管的梗阻患者可以先进行引流,缓解黄疸,再进行放疗。
4。远处转移灶的治疗,如淋巴结转移、肾上腺转移及骨转移,放疗可减轻患者的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2)肝癌放疗的技术:已有的临床经验表明,大分割照射,如每次5Gy左右,每日1次,每周照射3次,总剂量50Gy左右,对肿瘤的杀灭效应强,但是对正常肝脏的放射损伤也大。常规分割放射,如2Gy每次,每日1次,每周照射5次,总剂量50~60Gy,正常肝脏的耐受性好,对肿瘤也有明显的抑制。
目前,有一些单位在放疗前先进行2个疗程的介入栓塞化疗(TACE),间隔3~6周后,再进行评估是否需要放射治疗。这种方案可能具有以下好处:
1.TACE过程中可以发现和治疗小的肝癌病灶;
2。有利于肿瘤靶区的认定;
3。有利于完成放疗计划实施前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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