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梁女士问:我有慢性肾炎,有人说不能怀孕,真的是这样吗?我怎样能要孩子呢?专家表示,怀孕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会发生尿毒症,正常妊娠和分娩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
但并非所有患慢性肾炎的女性都不能怀孕。经过肾脏活检认为,肾脏病理类型是微小病变、轻度系膜增生或者轻度膜性肾病,没有明显的肾间质损害和血管病变的患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是可以怀孕的。不过这些女性怀孕后要积极复诊,在孕前期应每两周到肾内科复诊一次;32周以后每周一次。如发现肾功能进行性下降而且通过治疗不能逆转的,应立刻终止妊娠。
患慢性肾炎的孕妇,孕期中要有充足的休息、睡眠,情绪稳定,注意防止风寒、感染。宜食用含优质蛋白质,丰富维生素的食物,并适当低盐。体质较弱或合并贫血者,可适当补充滋补养品。中期妊娠后,卧床休息应取左侧卧位,定期到医院检查血压,化验小便尤为重要。如出现血压增高,水肿严重,应及时用降压药,利尿药物。合并感染时,抗生素应选用对肾脏无毒副作用的药物。如氨青霉素、先锋霉素。
因慢性肾炎易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死胎,孕期注意胎儿监护(B超了解胎儿发育情况,胎盘功能,羊水,也可做胎儿监护,了解胎儿在宫内无缺氧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胎儿宫内异常情况。妊娠满28周后,最好住院观察病情变化,采取合理的冶疗措施,如中西医结合冶疗,可取得较好的疗效。如血压明显升高达21、3/13、3KPA,经积极治疗不易控制,血清肌酐达到或超过265、2微摩尔/升台盘功能严重减退或发生死胎,应及时终止妊娠。
分娩方式选择:如排除胎儿发育异常,以剖宫产较安全。患慢性肾炎的孕妇由于产时、产后可促使病情加重,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因此,对病人应进行严密监护,其新生儿出生后,须做特别监护。产褥期不宜授乳。
需要提醒的是,慢性肾炎的患者怀孕后要保证足够的休息与睡眠,合理饮食,保证营养,补充足量维生素,减少感染机会。食物中应适当增加谷物、杂粮、干酵母、蛋类、瘦猪肉、新鲜的青菜和水果等。妊娠后患者如果有水肿、血压升高,应严格限制食盐摄入量,保证休息,补充蛋白质和人体必需氨基酸。如有血压升高,应按照医生的建议选用对肾血流量无明显影响的降压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