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的斑点是爱美的女性基本都无法忍受的,因此,祛斑护肤品和各种医学美容祛斑手段应运而生。然而,中山的马女士却成为了祛斑大军中不幸的一员,她在美容院里陆续花了73万祛斑,却换来毁容的结局,即便是告上法庭,也只换回7万元的赔偿。
早在09年,马女士就在某美容美发馆负责人黄某的介绍下开始进行激光祛斑的前期护理。
直到2010年3月,黄某亲自为马女士做激光祛斑手术。马女士先后用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连续做了10次手术后,却发现不但没有什么效果,而且脸部的斑点反而越来越严重。
当时黄某建议停止手术,并表示色斑会自行消退,但马女士的皮肤始终无法恢复。
最终,马女士在正规医院被诊断为面部激光术后黑色素沉淀,这是由于激光祛斑而被毁容,无法恢复原貌,只能通过定期复诊淡化。
马女士一怒之下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200万元。
经查,黄某经营的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无权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因此为马女士进行激光祛斑属于违法行为,应赔偿马女士三次祛斑套餐的费用36240元的两倍,即72480元。
至于马女士前期护理所花掉的近70万元,法院则不支持美容院退还或是赔偿。
马女士等于是被美容院半蒙半骗了70万,还落得毁容无法恢复的结果,这教训无疑是太过沉重。
更多整形八卦和资讯,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家庭医生在线医美圈(微信号:zheng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