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发布信息,警示替莫唑胺的肝损害风险。
替莫唑胺是一种抗肿瘤药物,用于联合放射治疗新诊断的成人多形性成胶质细胞瘤,并可维持用药;也可用于治疗有证据证明经标准治疗后复发或出现疾病进展的多形性成胶质细胞瘤或间变型星形细胞瘤的成年患者。
从1994年1月19日替莫唑胺上市到2013年3月15日,共收到44例接受替莫唑胺治疗后确认为肝损害的病例,包括19例致死性肝衰竭。致死性肝衰竭的的发生时间基本上在首次接受替莫唑胺治疗后的42天-77天内,非致死性的肝脏毒性报告也可发生在首次接受替莫唑胺治疗后的112天。
加拿大默克公司对替莫唑胺的产品专论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包括关于肝损害风险和监测肝功能的具体建议:
接受替莫唑胺治疗的患者中已有肝损害病例的报告,包括致死性肝衰竭。肝脏毒性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治疗后几周内或停用替莫唑胺后。
应在以下情况下进行肝功能检查
首次治疗之前;
每次治疗周期后;
42天治疗周期期间。
肝功能显著异常的患者,应谨慎考虑持续治疗的获益和风险。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